欧洲

欧盟认证

ACO 为出口欧盟的有机产品提供两种认证途径:

  • 在澳大利亚种植和加工的未加工植物产品和用作食品的加工植物产品,经认证符合《有机和生物动力产品国家标准》,可根据澳大利亚作为同等第三国的地位出口到欧盟。无需额外认证。
  • 所有其他产品必须直接获得欧盟有机法规认证,才有资格出口到欧盟。

重要链接

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欧盟关于生产和标注有机产品的规则。规则有 24 种语言版本,但请注意,ACO 只提供英语认证服务。ACO 认证的一项要求是,所有文件和记录均以英语保存,所有通信均以英语进行。

2018/848 (英语 / 中文 / 泰语):
有机生产和有机产品标签条例。

2021/1165 (英语 / 中文 / 泰语):
允许用于有机生产的产品和物质清单。

2020/464 (英语 / 中文 / 泰语):
畜牧业生产补充规定,加工食品和饲料补充规定。

2020/2146 (英语 / 中文 / 泰语):
在特殊情况下给予减损的规则。

2021/2119 (英语 / 中文 / 泰语):
操作员和操作员小组应保存的记录。

2021/279 (英语 / 中文 / 泰语):
经营者在怀疑因存在违禁物质而违规时应采取的步骤,经营者团体应保存的补充文件和记录。

2021/1698 (英语 / 中文 / 泰语):
在第三国开展业务的认证机构规则。

欧盟有机标志和用户手册

有关出口欧洲或获得欧盟认证的更多信息,请联系 ACO 客户支持办公室。